首先,我們要明確合同當事人身份:
裝修合同中發包方的裝修房應該是合法居住用房,包括產權房或租賃房。
而合同承包方應該是經過工商行政部門核準登記過的,經過建設主管部門審定符合對應裝飾施工資質的“企業法人”,這些資料我們可以要求企業提供,并查詢了解確認。
當然,合同中也必須明確裝修施工地點和面積。
其次,是裝修內容和承包方式問題:
裝修內容是裝修合同的主要內容,如果這方面條款非?;\統模糊,往往會致使市面上某些不良裝修公司利用,引發施工糾紛。所以我們必須確認施工內容,做到具體、明確,按照裝修房的不同區域分別寫明裝修內容、適用材料、施工要求及承包方式。
也有對雙方都產生約束的費用及支付問題:
無論裝修公司是哪種服務模式,合同中的裝修款項都必須寫清楚,寫具體。
合同中的總價款包含了材料費、人工費、設計費、清運費、管理費、其他費用及稅金,一般稅金都由房主自己承擔。
付款方式和期限一般也會在合同中約定清楚,避免后續出現糾紛,一般的裝修合同,這里舉例一下莫川的標準工程合同,首付工程款項為45%,水電完工,驗收合格后,木工進場當天支付35%,木工完工,驗收合格后,油漆材料進場當天支付15%,竣工驗收后3天內支付尾款為5%。
而竣工日期是必須明確的內容之一,這是對工期的強有力約束,而除了簡單的界定竣工日期之外,還需要明確特殊情況下的時間計算方式,比如不可抗力導致的工程延期、業主要求或業主協商同意后的處理方案,裝修合同中都應該提及。這是避免日后糾紛以及保障業主權益的最佳憑證,往往能決定違約主任的認定,同時也需明確違約賠償,如每延期一天需退回多少工程款項等。